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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0MB0T683788/2022-05515
分  类: 城市规划;环境监测丶保护与治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新区城市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4月24日
标      题: 关于印发《长春新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助力复工复产复市复商复课复学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新城管办〔2022〕4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28日
索  引 号: 11220100MB0T683788/2022-05515 分  类: 城市规划;环境监测丶保护与治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新区城市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4月24日
标      题: 关于印发《长春新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助力复工复产复市复商复课复学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新城管办〔2022〕4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28日
关于印发《长春新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助力复工复产复市复商复课复学工作方案》的
通知
长新城管办〔2022〕4号
长春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各相关成员单位:
  现将《长春新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助力复工复产复市复商复课复学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长春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24日
  长春新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助力复工复产复市复商复课复学工作方案
  为有效巩固疫情防控工作成果,进一步打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工作学习生产生活环境,按照市城管委《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助力复工复产复市复商复课复学工作方案》(长城管委〔2022〕1号)文件精神,结合宇龙书记和景斌主任相关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及城市环境卫生整治,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抓住疫情防控取得实效的有利时机,集中整治主次街路、居民区、单位庭院、城市窗口、三线一岸、建设工地等区域环境卫生,深入治理占道经营、乱堆乱放、非法广告、废品收购等违法行为,全面规范户外广告牌匾、静态停车秩序。通过持续整治,筑牢疫情防控“防护墙”,助力复工复产复市复商复课复学,并引导市民保持防疫工作中形成的好习惯,倡导文明生活风尚。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10月31日。
  三、主要任务
  (一)整治主次街路、背街小巷、人行步道、桥梁广场、过街天桥、地道隧道、居民区、单位庭院、繁华商圈、城乡结合部、绿地绿带绿篱树池、河道沟渠、公交站点、公交停车场、环卫设施、居民楼道缓台雨搭屋面等区域环境卫生。
  清理防护服、口罩、黄色收纳袋等医疗废弃物,清理果蔬泡沫箱、塑料箱、纸盒箱等废弃包装物;清除生活垃圾、装修垃圾、超标杂物、残叶枯枝等卫生死角死面;清扫街路超标尘土,清洗交通护栏、街路果皮箱、临街脏污牌匾,以及桥梁构造柱、公交站牌(亭)、街头雕塑等设施,清理修复破损牌匾;清除平面及立面空间各类堆放物、悬挂物、非法广告;集中清洗消杀水冲公厕、装配式公厕、固定式垃圾中转站、移动式垃圾转运箱站、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站、环卫工人休息室、环卫工具间等环卫设施。
  责任单位:城管局、城建委,各开发区。
  (二)整治城市窗口区域环境秩序
  清理城市出入口、公路沿线、铁路沿线和轻轨沿线区域可视范围内各类垃圾和堆放物;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违法户外广告设施;治理违规停车、占道经营、占道修车、超限超载等行为。
  责任单位:城管局、交警大队、规自分局,各开发区。
  (三)整治建设工地、收储土地环境秩序
  强化工地围挡管理,按新标准设置围挡,清洗污损工地围挡,更换破损工地围挡,清除非法围挡广告;保持施工现场物料堆放整齐,无积存垃圾;做到生活区环境整洁,定时消毒消杀;工地出入口按标准进行硬化,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渣土运输车辆密闭运输,严禁带泥上路、沿途撒落、超速超载。
  责任单位:城建委、规自分局、城管局、交警大队,各开发区。
  (四)整治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问题
  解决道路方砖、边石及挡车柱破损、缺失等问题,加大维修力度,提高维修速率,保证维修质量;解决污水外溢、排水设施破损缺失等问题,对排水井盖及雨篦缺失、井盖下沉、位移、破损等问题及时更换维修;解决电力配电柜、电信光交箱、各类井盖、路灯杆、交通导向牌、交通护栏、路名牌等“城市家具”破损问题;加强道路绿化的管护,解决绿化带垃圾暴露、苗木坏死绿篱损坏、黄土裸露、乱牵滥挂问题。
  责任单位:城建委、城管局,各开发区。
  (五)整治各类违法占道问题
  严厉查处各类违法占道,清理占道销售、占道加工、占道修车洗车、占道露天烧烤、商家店外经营等行为;清理各类占道的堆放物,特别是堵塞消防通道的各类物品;清理违规设置的停车场;清理地桩、地锁、隔离墩、铁链、锥筒等各类占用停车泊位物品;清理“僵尸车”和违规投放的共享单车。加强临时占道的早晚市场管理,按照规定的时问和范围经营,散市后及时清扫保洁,确保环境整洁、秩序规范。
  责任单位:城管局、交警大队、生态环境分局、消防大队,各开发区。
  (六)整治规范户外广告牌匾设施
  按照统一要求和规范,对各类户外广告牌匾进行整治规范,解决违规设置和陈旧破损、缺字断亮的问题;全面排查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匾,及时加固或拆除。深入治理非法小广告,对擅自张贴、涂写、散发非法广告的行为从重处罚,对非法广告的电话号码一律停机停号,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完善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及时清刷的长效管理机制。
  责任单位:城管局、公安分局,各开发区。
  (七)整治废品收购、毁绿种菜等突出问题
  整治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车辆停靠点,不得落地分拣和堆放;对车窗抛物、毁绿种菜、随地吐痰、乱扔乱倒、乱贴乱挂、不文明溜犬等行为进行劝导,对情节严重的进行行政处罚,促进市民文明行为习惯培训养成体系的建立。
  责任单位:城管局、交警大队、公安分局,各开发区。
  (八)完善病媒生物防制设施开展消杀活动
  开展以环境卫生治理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防制活动。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区在爱卫月期间要结合环境卫生治理开展病媒生物防制预防控制活动,消除“四害”孳生环境,开展病媒防制宣传及春季灭鼠投药消杀活动。完善居民小区、公共场所的病媒生物防制设施,垃圾中转站、公厕、集贸市场、餐饮单位等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蝇和防鼠设施合格。
  责任单位:卫健局、城管局、市场监管分局,各开发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针对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在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中,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要再动员、再部署。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要现场指挥,强化力量,推动工作。
  (二)明确责任,协调推进。新区城管办统筹,各责任部门既要主动自觉完成好本系统、本行业的整治任务,又要配合好其他单位做好整治工作;各开发区负责组织实施,要动员业主单位和市民积极配合参与,形成统一指挥、步调一致、团结奋战的整治工作局面。
  (三)广泛宣传,全面动员。大力宣传市容环境卫生常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市民环境卫生和文明意识,发动全社会积极参与市容环境卫生监督管理。要协调新闻单位发挥好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报道,为春季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强化督查,严格考评。由新区城管办牵头,对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严格督查考评,对整治成效显著的单位通报表扬,对组织不力、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单位通报批评。新区城管办负责统筹,按照日常调度要求,各开发区及相关部门要按时报送整治工作进度、阶段性工作小结等有关材料,由新区城管办汇总后上报新区城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