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任务销号公示表 |
新区清单序号 |
2.1 |
长春市清单序号 |
2.1 |
整改任务 |
(一)部分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到位。督察发现,“饮马河流域污染治理”任务存在逾期风险,刘珍屯断面虽然消灭了劣五类,但是全年达标仍存在风险 尚未达到考核要求 ,水质达标压力仍然很大。流域支流、支沟污染依然严重,7月初最新监测数据显示,石头口门坝下段饮马河支流中仍有4条超标,为劣Ⅴ类水体。督察组7月2日随机检查德惠市三道沟金星大桥处水质,COD 浓度为64.0mg/L,氨氮浓度为2.59mg/L,水质为劣Ⅴ类。基层河长履职尽责制落实不到位,饮马河流域仍然存在沿河垃圾、畜禽粪便随意堆放现象。河道侵占现象依然突出,饮马河流域雾开河、干雾海河、双阳河等支流、支沟河道侵占现象仍较为普遍,两岸均为庄稼作物,面源污染随地表径流进入水体,部分河段还存在水土流失问题。城乡基础设施短板仍然突出,饮马河流域内合流制管网占比仍然很高,雨季溢流现象仍很严重,长春市区的南部污水处理厂、西部污水处理厂、德惠市的东风污水处理厂溢流量都较大,德惠市垃圾发电厂附近三道沟截留处等部分溢流口在非雨季也存在溢流现象。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推进缓慢,农安县新农乡、前岗乡、前岗乡鲍家村、高家店镇、小城子乡、龙王乡、万金塔乡等7个乡镇污水处理厂进水不足,尚未正常运行。德惠市建设的15座重点镇污水收集池收集转运过程缺乏系统管理,存在环境风险隐患。饮马河流域还有15个排污口没有完成整治,部分上报已完成整治的排口在非雨天还存在溢流现象。污水排入管网许可工作进展偏慢,长德污水处理厂因个别工业企业超标排放,进水污染物浓度过高,导致多次出现运行问题,致使下游唐杖子一社断面水质为劣Ⅴ类。部分劣Ⅴ类水体治理重点工程未按时间节点推进,德惠市东风污水处理厂二期等30个工程仍未完工,九台区南部城区雨污管网改造工程、德惠市东风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提升工程等部分项目进展缓慢。饮马河流域养殖户粪污处置不够规范,支沟支渠畜禽粪便堆积现象多见,粪尿收集池防渗防雨措施不到位,一些地方粪污堆存点邻近河流,汛期时极易随地表径流冲入水体。个别地方还存在养殖户粪污直排、偷排现象。生活垃圾处理厂积存渗滤液问题整改不到位。督察组对省级督察指出长春市部分生活垃圾处理场积存渗滤液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了三个方面的主要问题。一是整改进展缓慢,仍有大量垃圾渗滤液积存。农安县垃圾处理场原有积存渗滤液3万m3,目前仍积存约2.4万m3,按照整改方案时限于2020年底前完成积存渗滤液处理的难度较大。九台区生活垃圾填埋场也仍积存垃圾渗滤量约1.5万m3。二是垃圾渗滤液处理效果不佳。农安县、九台区、双阳区生活垃圾填埋场都存在垃圾浓缩液处理后,回灌造成污染物累积后续处理难度增大的问题。三是基础设施不完善,存在环境风险隐患。农安县垃圾填埋场截洪沟未建成,填埋场未全部覆盖,大量雨水混合液积存,中转垃圾临时堆场露天分送,未建有防护设施,已堆存大量垃圾,垃圾分选设施未运行。双阳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截洪沟工程仍待完善,填埋场覆盖工程尚未完工,垃圾渗滤液收集系统未建成。九台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临时储池储存垃圾渗滤液处理后污水,但未建设防雨设施,雨季会增加转运水量,并存在溢流进入地表水体的风险。 |
整改目标 |
强化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力度,确保整改到位;齐抓共管,整治雨季溢流等问题,加快劣五类水体治理等工程建设,持续保持国考断面水质达标;规范饮马河流域畜禽粪污处理,巩固农村河流沿河垃圾和畜禽粪污治理成效,杜绝河道侵占现象发生,持续推进水体综合治理,促进水质改善;推进污水排入管网许可;切实举一反三,防止问题反弹。 |
整改措施 |
1.深入实施督办通报、信息公开、考核问责、定期调度、工作清单等管理制度,建立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4个清单,按照长春市工作要求,切实将整改任务落实落细,整改责任压紧压实。
2.定期开展复查复核工作,各项督察反馈问题及信访案件整改严格落实《长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信访案件整改复查复核工作办法》制度要求,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杜绝表面整改、虚假整改。
3.压实责任,建立河长制管理长效机制。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责任,强化河长制责任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加强非施工区域内河道巡查、保洁力度,发现垃圾、畜禽粪便立即清理。进一步落实乡、村级河长监管责任,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完善综合协调、督查督办、考核问责工作机制。
4.强化农村河流沿河垃圾和畜禽粪污垃圾治理。规范饮马河流域畜禽粪污治理,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巩固收运处理长效运行机制。加强沿河保洁队伍建设,全面完成沿河村屯生活垃圾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
5.杜绝侵占现象发生。加强河道蓝桩范围内日常监督管理与保护,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发现存在违法种植侵占河道的行为,坚决予以清理。
6.大力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强化12座畜禽粪污处理站运营管理,使区域畜禽粪污从生产、暂存收集、腐熟转化、还田利用实现闭环。
7.切实抓好地表水生态环境治理,强化推动域内水污染防治工作。完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压茬推进,定期督导。深化重点流域地表水环境“查、测、溯、治、督、评”精细化工作模式,切实保证域内考核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8.按照市整改工作要求,整治南部污水处理厂溢流,抓好狼洞沟右岸吐口、腰丁屯右岸吐口、抚松明沟右岸吐口上游汇水区内市政管网的雨污分流改造,集中排查整改乱接错接问题。
9.按照市整改工作要求,整治西部污水处理厂溢流,开展西部污水处理厂汇水区内部分市政管网检测评估工作,对市政排水管网进行检测评估,排查管道破损、插接错接、错口、老化等结构性、功能性缺陷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组织全面修复,消减西部污水处理厂溢流口溢流量。
10.防治农田面源污染,实施生物防治、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大力开展农业技术宣传普及指导,引导农民科学施肥,鼓励使用有机肥、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防止面源污染随地表径流进入水体。
11.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覆盖面,强化排水户对排水许可证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严格执行《长春市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办法》规定;全面开展排水入网许可证办理、审批等相关工作。
12.加强域内各乡镇污水处理厂(站)运行管理,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 |
整改完成情况 |
长春新区狠抓整改制度落实,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定期开展复查复核等工作;强化河长制责任落实,加强河道巡查、保洁力度,发现垃圾、畜禽粪便立即清理;强化农村河流沿河垃圾和畜禽粪污垃圾治理,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巩固收运处理长效运行机制,加强河道蓝桩范围内日常监督管理与保护,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大力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严格执行《长春市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办法》规定;全面开展排水入网许可证办理、审批等相关工作;深入开展市政管网排查,加强域内污水处理厂(站)运行管理,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目前,各项整改措施得到有力落实,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