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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0MB0T683788/2021-11821
分  类: 教育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新区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1年10月14日
标      题: 关于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14日
索  引 号: 11220100MB0T683788/2021-11821 分  类: 教育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新区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1年10月14日
标      题: 关于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14日
关于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教基〔2020〕5 号)、《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后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和《长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要求,不断巩固控辍保学工作成果,确保每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现就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
  在巩固2020年全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坚持精准施策,聚焦重点人群、重点环节,查缺补漏、攻坚克难。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工作,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其他特殊群体学生不失学辍学,重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脱贫户家庭子女、其他特殊群体学生义务教育工作,形成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
  二、落实重点任务
  (一)防止因疫辍学
  各校要将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同控辍保学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安排,坚决防止因疫情影响造成新的辍学。各校要通过电话、互联网等多种途径加强与家长和学生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学生去向和身心状况,同时要对开学后学生复学情况进行全面摸排,确认为辍学的要纳入工作台账管理,并立即启动劝返工作。
  (二)防止因困辍学
  各校要继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学习动力,对于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要建立帮扶制度,注重差异化教学和个性化指导,依托学校课后服务、教师“一对一”帮扶、同学“手拉手”活动等载体,加大对学生的心理辅导和教育关爱力度。对于因生活困难外出打工辍学的学生,各校要积极与属地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建立协作劝返机制,并依法依规对允许子女辍学打工的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
  (三)切实解决其他导致学生辍学的问题
  各校要定期开展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服刑人员子女等特殊群体普查,建立普查登记制度,准确掌握特殊群体信息,统筹各类政策,构建学校、家庭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关爱网络。对于有二次辍学倾向的学生,要及时做好教育引导,确保劝返复学学生留得住、学得好,坚决防止辍学问题反复反弹。对于因早婚早育、信仰宗教等因素导致辍学的学生,各校要积极会同宣传、统战、宗教事务等部门做好政策宣传及劝返复学工作,妥善安排学生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三、明确工作举措
  1.加强政策宣传,积极营造氛围。各校要利用电子屏幕、校园广播、班队会、家长会、相关课堂教育等各种途径,积极向社会和家长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让“不依法接受义务教育违法”家喻户晓;并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律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使学生依法维护自身接受教育的权利。
  2.规范教学行为,减轻学生负担。各校要按照《长春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通知》要求,开齐、开足所有课程,努力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育教学质量;不歧视学困生;切实减轻学生的过重课业负担;学校还要倡导教师利用课后延时服务时间为学困生补差;在课堂教学中开展分层教学,营造一个相对宽松的学习氛围,使每个学生都有展示自我、发挥特长的机会,增加他们的学习兴趣和自信心。
  3.关注特殊群体,加强交流探讨。按照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零拒绝、全覆盖”、贫困家庭子女“应保尽保”工作要求,各校要做好残疾学生控辍保学工作和教育扶贫工作。要将辖区内残疾学生全部纳入学籍管理,充分利用新区已有的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和特教辅读班接受轻度学生就读或随班就读,对重度残疾学生实施送教上门,保障适龄残疾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各校要在精准摸排的基础上,对确认的建档立卡户学生,切实落实国家教育扶贫政策,做到建档立卡户在校生100%按政策得到资助,杜绝因贫致辍。各校要定期召开控辍保学工作会,交流经验。要及时总结发现宣传在控辍保学中劝返复学、送教上门的感人事例、先进经验和典型事例,实现全区经验共享。
  4.强化日常监管,精准核实数据。加强中小学学籍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学生辍学复学信息。继续完善与户籍、扶贫数据比对制度,实现部门数据共享,实行控辍保学工作台账动态销号管理。疫情防控期间,各中小学校每天要对无故不到校的学生情况进行统计,各班每周上报学校学生出勤异常情况,每月月底前,以学校为单位上报区教育局有辍学倾向和失学、辍学学生信息统计表。
  5.规范控辍流程,加大劝返力度
  各校要认真统计学生辍学情况,详细记录学生流失的原因及去向。确认学生已经辍学的,建立工作台账,一人一案制作工作方案,按照“应返尽返”的要求对症下药,精准施策,做好劝返复学和预防二次辍学工作,切实做好学生复学劝返工作。经多次劝返仍不返校的学生,由乡镇人民政府或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向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送达《限期入(复)学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发放有关司法文书,敦促其保证失学辍学学生尽早入学复学。
  四、具体工作要求
  1.切实提高认识。各中小学校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要高度重视,把控辍保学工作列入学校工作计划,指定专人负责,认真抓实抓好,按照“义务教育有保障”底线要求,切实完成好“控辍保学”工作任务,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2.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小学校要认真学习国家、省、市、区关于控辍保学工作相关政策,建立健全学校控辍保学工作制度,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学校控辍保学工作方案,进一步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细化流程,建立长效机制。尤其对有辍学倾向的学生,要密切关注,重点跟踪,专人包保,精准帮扶,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实效性。
  3.强化督导考核。新区教育局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纳入《长春新区2020-2022年中小学校“规范+自主”导引性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评估体系,列入随机督导、专项督导、责任督学入校督导的重要内容,作为对学校和校长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加强日常监督指导。实行督导检查结果通报、限期整改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控辍保学工作不到位的学校及其负责人进行问责。
  长春新区教育局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