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中隔离点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
长新防领办发﹝2021﹞130号
各开发区,新区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9月7日,长春市海关通报 OZ303 航班一名乘客鼻咽拭子检测为阳性,为进一步加强集中隔离点规范管理,确保工作人员防护安全,物资储备及物资运送安全,确保督导检查和消毒处理工作到位,按照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防控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集中隔离点督导检查
成立长春新区集中隔离点督导工作组,督导组组长由卫健局副局长单奇志担任,督导工作组要对长春新区所有集中隔离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排查疫情防控风险隐患和漏洞,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隐患突出的要关闭整顿,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责问责(长春新区集中隔离点督导工作组需上报长春新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联系人:李文竞,联系电话:81335620)。
二、加强集中隔离点规范设置
要进一步加强集中隔离点规范管理,强化硬隔离措施,合理区分和设置“三区两通道”,通过 24 小时监控、人员进出房间预警等技术手段严格限制人员进出,确保人员绝对隔离,并留存监控录像备查。对境外人员、中高风险区人员、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要分区分类管理,严格落实单人单间隔离措施,严防交叉感染。人员解除隔离前,严格按要求实施“双试剂、双标本、双实验室”检测。严格做好集中隔离人员健康监测,对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使用中医药进行预防性干预服药。
三、加强集中隔离点人员防护安全
隔离期间,集中隔离点医务人员、社区工作者、公安干警等工作人员在集中隔离场所要集中居住,要与被隔离人员保持安全距离,防止直接接触,对于必须直接接触情况,要做好防护、及时消毒,防止造成疫情传播,严格落实管理和防护要求,穿戴全套标准防护用品,加强封闭管理,工作期间集中居住,实行分批轮换,做好健康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对高风险岗位人员要每隔1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其余一线工作人员可每周检测2次,每次间隔2天以上,做到高风险岗位人员每天都有人接受检测。在每个班次隔离期间,隔离点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必须保证隔离21天,确保安全情况下出隔离点,确保与外界实现完全隔离管控。
四、加强集中隔离点物资储备及物资运送安全
集中隔离点物资储备,配备足够的消杀物资、防护用品、急救设施和药品,加强集中隔离场所的日常消毒,严格落实隔离场所终末消毒措施,确保消杀消毒工作细致到位。要进一步加强隔离点物资运送规范管理,通过定时定点进行物资运送,确保物资及时运送到位,运输人员与工作人员无接触,严格对运输人员做好健康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保证运输人员防护安全。
五、加强集中隔离点消毒处理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中新冠肺炎疫源地消毒技术指南,严格遵守集中隔离点消毒处理办法,对集中隔离点做到随时消毒,终末消毒。对粪便污水等做到安全消毒后,再排入市政排水管网。集中隔离点生活垃圾严格遵循《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理,确保垃圾及时有序安全处理。
长春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