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反馈问题整改任务销号公示表 |
新区清单序号 |
3.1 |
长春市清单序号 |
3.3 |
整改任务 |
(一)扬尘监管存在薄弱环节。督察发现,绿园区长春市润德商砼有限公司、绿园区吉林省顺发北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朝阳区金鼎混凝土有限公司、长春新区吉林省龙升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德惠市吉林省永春建材制品有限公司等5家商砼混凝土搅拌站基本未落实扬尘防控措施,造成商砼站附近道路雨天泥泞,晴天扬尘,环境恶劣。德惠市砖场、砂场、商砼等建材生产加工场所、物料存储、道路运输等环节扬尘管控措施严重缺失,扬尘污染严重。 |
整改目标 |
建立健全商砼站扬尘治理长效监管机制,加强日常监管,整治扬尘污染。 |
整改措施 |
1.吉林省龙升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完成以下整改措施:上料口设置喷淋装置,上料过程进行喷淋,控制无组织排放的扬尘;生产区设置专用洒水车,适时洒水,控制生产区域扬尘;及时清理散落砂土,防止二次扬尘;物料堆场采取苫盖等措施进行密闭;出入口设置标准车辆冲洗设施。
2.加大对建筑工地、渣土运输车辆甩泥带土上路行为查处力度,监督运输车辆规范落实抑尘措施;对街路进行机械化巡回清扫保洁工作,使用洒水车、洗扫车等环卫车辆清洗街路,有效减少扬尘。
3.全面加强城市扬尘长效监管,积极采用技术手段提升监管力度,落实分行业、分区域网格化监管措施,强化物料堆场扬尘污染执法检查,落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推进物料堆场扬尘精细化管控。 |
整改完成情况 |
长春新区责成吉林省龙升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坚持举一反三,抓好扬尘管控,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不定期对物料堆场现场检查,确保物料堆场采取苫盖等措施进行密闭覆盖。加强渣土运输的规范化管理,对全区所有在建工地及易发生私卸乱倒的街路,进行全覆盖巡查模式,明确要求各工地硬化铺装,设置水冲设施,运输渣土时使用环保车辆。对违规车辆严加查处,对违法性质严重,屡教不改的运输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处罚。结合《长春市建设工程现场环境管理办法》,强化各建筑施工现场各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