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深入实施督办通报﹑信息公开、考核问责、定期调度﹑工作清单等管理制度,建立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4个清单,按照长春市工作要求,切实将整改任务落实落细,整改责任压紧压实。
2.定期开展复查复核工作,各项督察反馈问题及信访案件整改严格落实《长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信访案件整改复查复核工作办法》制度要求,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杜绝表面整改、虚假整改。
3.坚持举一反三,对已办结的中央、省四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交办的群众投诉信访案件,开展"回头看”排查抽查,对多次访、重复访的案件,进行再排查、再督办、再整改,确保彻底解决。
长春新区认真落实复查复核工作要求,按照《长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信访案件整改复查复核工作办法》,组织并开展复查复核工作,对已办结的中央、省四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交办的群众投诉信访案件,并开展"回头看"排查抽查,对多次访、重复访的案件,进行再排查、再督办、再整改,确保彻底解决。坚持对多次访、重复访的案件,进行再排查、再督办、再整改,确保彻底解决。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落实体系,规范案件办理流程,实施精准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