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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0MB0T683788/2019-00599
分  类: 政务公开;教育 ; 意见
发文机关: 长春新区管委会
成文日期: 2019年01月31日
标      题: 关于全面推进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文字号: 长新管发【2019】6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2月11日
索  引 号: 11220100MB0T683788/2019-00599 分  类: 政务公开;教育 ; 意见
发文机关: 长春新区管委会 成文日期: 2019年01月31日
标      题: 关于全面推进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文字号: 长新管发【2019】6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2月11日
关于全面推进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开发区管委会,管委会各委、办、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吉林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和长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落实<吉林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意见》,结合长春新区教育发展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总体规划、统筹城乡、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总体思路,以促进教育公平为宗旨,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普惠化、均等化、优质化”为发展方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发展,重点推进学校网点布局建设、学生发展、队伍建设和内涵发展,提升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二、工作目标
  力争2024年实现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均达到吉林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要求,实现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政策供给均衡、教学装备水平均衡、师资配备均衡、课程资源供给均衡,小学和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低于0.50和0.45。充分保障各类弱势群体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定权利的实现,充分保障群众对优质义务教育学位的需求,实现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统筹学校建设,优化教育规划布局,科学合理设置学校,妥善处理好学生就近上学与接受良好义务教育的关系,切实保障广大学生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
(二)重点保障,兜住底线。以改造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为重点,加大弱势群体的扶持力度,加快推进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教学装备配备,补齐学校办学条件短板,促进校际、城乡、区域之间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三)内涵发展,提高质量。学校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深化育人模式改革,坚持以学生为中心,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督促各部门配齐配强乡村教师,大力提高乡村教师素质,运用“互联网+教育”方式,全面提升办学水平。
四、主要任务
(一)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与建设。
1.优化学校布局。依据《长春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7-2035)》,统筹考虑城市建设与产业发展、“二孩”政策、流动人口变化趋势和中小学办学标准,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结构。加快推进各区义务教育学校新建、改扩建项目,确保适龄少儿儿童入学需求。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地调整和撤销生源不足、办学条件差、教育质量低的薄弱学校,使教育布局更加合理。通过新建、扩建等途径,确保2023年末,小学、初中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
2.消除大班额和大规模学校。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建立消除大班额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大班额及超大班额零增量。到2020年,全面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严格做到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到2024年,全区小学、初中规模原则上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不超过2500人。
3.实施教育装备提档升级。完善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提升智慧教育环境,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依据教育部、吉林省相关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采取一校一清单,建立问题台账,围绕“生均资源占有”指标,实施差别化支持,逐年巩固和提高城乡学校教育装备标准化建设水平。力争到2023年小学、初中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分别达到3000元以上、3500元以上,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
(二)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4.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深入落实《长春新区强化教师六项修为,做四有教师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三年行动计划》。将师德表现作为业绩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实施师德评价一票否决制,对师德师风问题“零容忍”。切实增强校长和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
5.配齐补足教师。严格执行教师准入制度,做好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配齐配足学科教师和教辅人员。确保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分别达到4.2人以上、5.3人以上;确保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均达到0.9人以上;确保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
6.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探索推进“区管校用”改革,推进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制度化、常态化。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开展区级骨干教师认定工作,确保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区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均达到1人以上。采取定期交流、对口支援等方式,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流动,逐步实现区域内同学段学校生师比、岗位结构、骨干教师比例大体均衡。
7.提高教师业务能力。继续实施5年不少于360学时的教师全员培训,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针对新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名师三个梯队的特点和发展需要开展“悦培养”活动。鼓励专任教师在职学校,提高学历层次。推动校长专业化建设,实施教育家型校长队伍培养项目,通过分批次、按岗位、依需求,采取理论研修、名校挂职、高端论坛等形式开展全区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三)推进“悦”教育实施。
8.开展“悦课题”实践研究。以区域主导课题“基于核心素养视域下的悦教育实践与研究”为带动,构建四级课题研究体系,从学校文化、学生发展、课程建设等角度深入开展实践研究,提炼可复制、可推广、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悦教育”研究成果。
9.开展“悦德育”体系建设。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构建“学校为主导、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社会为延伸”的开放性德育体系。抓实课堂主阵地,发挥主载体作用,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诗书礼仪、科技创新、冰雪运动等进校园系列教育活动;成立家庭教师讲师团、家长学校或家长委员会,利用新媒体开设家长微课堂;充分发挥域内外高校、企业、景点资源,采取挂牌方式,建立青少年校外活动实践基地,开展研学旅行,丰富人才培养途径。
10.开展“悦课程”开发。围绕“核心素养”的具体要求,梳理和提升各校现有校本课程,开发地域课程、冰雪课程、乡土课程;优化整合现有学科课程,加强课程体系建设,实现课程的跨学段、跨学科、跨领域,打造具有新区特色的“悦课程”体系。
11.开展“悦教研”活动。秉承新教育理念,通过强化教研活动的针对性、自主性,开展微课题、微课程、微论坛等系列教研活动,进一步优化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方法和教学管理,全力打造供需课堂、思维课堂。
12.开展“悦文化”建设。深入实施《长春新区学校文化建设实施意见》,引导中小学校认真研究、凝练总结学校精神、办学理念、价值观念,坚持“物质文化奠基础、行为文化塑形象、制度文化作保障、精神文化铸品牌、课程文化显活力”的思路,积极构建“一校一品”的“悦文化”特色。
13.开展“悦评价”监测。结合长春市质量监测活动方案,组织实施新区教育质量监测,评价区域教学现状,为学校学科教学提供科学依据,促进区域质量提升。组织学生参加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要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四)提高义务教育治理能力。
14.严格规范办学行为。科学划定学区,完善入学办法,优化入学服务。严格执行长春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十不准”,开齐开足规定课程,严格规范教学秩序,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深入落实“减负增效”措施,重点解决“超标、超前、超量”问题。推进课堂教学开放制度化。深入实施“蓓蕾计划”。大力规范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强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强化家长责任,切实改变“学校减负、家庭增负,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现象。
15.强化学校治理。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所有学校制定章程,实现学校管理与教育信息化。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重点提高农村学校及小规模学校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培养学生应急逃生技能,依法处置各种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健全控辍保学部门协调机制、监控机制、劝返机制及帮扶机制,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8%以上。
16.加强基础数据统计。建立规范的教育统计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教育事业统计自上而下逐级布置、培训;自下而上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的工作程序,严把统计数据质量关。建立统计数据自查、巡查制度。对学校统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坚持在汇总前审核,汇总后复核,夯实数据源头基础,确保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建立数据质量分析核查制度。围绕社会关注、反映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热点问题的主要指标,建立分析核查制度,确保数据的真实可靠,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决策提供信息参考。
(五)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17.依法保障随迁子女与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切实做好留守流动儿童义务教育工作,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保障服务体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本地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全区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85%。进一步完善普通教育学校接受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办法,保障残疾学生受教育权利,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
18.落实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进一步加强留守儿童教育工作,建立政府统筹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共同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和服务体系,努力解决留守儿童思想、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为留守儿童建立信息台账。建立精准帮扶制度,确保留守儿童人身安全,确保留守儿童不辍学。加强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依法处置各种侵害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成立以管委会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教育、发改、财政、人社、规划、国土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协调推进辖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管委会依法履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以新区发展的战略高度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工作。
(二)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各项政策,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切实保障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教育信息化和教师培训等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所需资金,依法足额安排义务教育经费。加大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补充力度;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财务公开制度,切实加强义务教育经费管理,确保学校经费足额到位,使用规范、安全。
(三)完善教育督导评估机制。深化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发挥责任督学对学校的监督、指导作用,形成经常性督导与集中督导相结合的现代教育督导机制;建立完善学校教育督导制度,认真组织开展中小学“规范+自主”发展性督导评估工作,通过教育督导工作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建立教育满意度第三方测评制度,将公众满意度作为对县域、学校教育水平评估的重要内容;探索通过大数据分析,监测评价区域和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以及均衡发展水平。
                              长春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