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长春新区党政综合办公室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11220100MB0T683788/2019-00585
分  类: 政务公开;社会保障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新区管委会
成文日期: 2019年02月14日
标      题: 关于印发《2019年建设幸福新区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新党字【2019】9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2月24日
索  引 号: 11220100MB0T683788/2019-00585 分  类: 政务公开;社会保障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新区管委会 成文日期: 2019年02月14日
标      题: 关于印发《2019年建设幸福新区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新党字【2019】9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2月24日
关于印发《2019年建设幸福新区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开发区,新区各委、办、局,各相关市直派驻机构:
  现将《2019年建设幸福新区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抓好落实。
中共长春新区工作委员会     长春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2月14日
 
2019年建设幸福新区行动计划
 
  2019年建设幸福新区工作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东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2019年建设幸福长春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扎实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人民群众。2019年长春新区突出抓好11大类、51件民生实事。
一、创业就业方面
1、多渠道安置被征地农民就业不少于1000人,举办招聘会10场。(人社局,各开发区)
2、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开发就业岗位2000个,促进就业600人;组织专场招聘会10场;征集大学生创业项目20个。(人社局,各开发区)
3、对困难人群开展针对性培训,其中创业培训60人、技能培训100人、素质培训800人。(人社局,各开发区)
4、扶持鼓励残疾人就业。对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工单位给予每人每年3000元的岗位技能提升补贴,对推荐残疾人就业的职业推荐机构给予每人每次500元的推荐就业补贴。(社会事业局,各开发区)
5、免费为区内有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00人次。(社会事业局,各开发区)
二、社会救助方面
6、按户(人)均500元标准,为全部城乡低保分类施保家庭及特困供养人员发放节日补贴。(社会事业局,各开发区)
7、为低保家庭中的学生和孤儿发放购书卡。(社会事业局,各开发区)
8、对考入高中的低保家庭和孤儿应届中考学生每人一次性资助3000元。(社会事业局,各开发区)
9、对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低保家庭和孤儿应届高考学生每人一次性资助10000元。(社会事业局,各开发区)
10、免费为全区残疾人评定残疾等级。(社会事业局,各开发区)
11、为肢体残疾人提供居家康复免费服务;为有需求的残疾人配发康复辅助器具。(社会事业局,各开发区)
12、提高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救助补贴标准,0-6岁听力残疾儿童由每人每年1.32万元提高到2万元;0-6岁孤独症儿童、智力残疾儿童由每人每年1.2万元提高到2.4万元;0-8岁肢体残疾(脑瘫)儿童由每人每年1.2万元提高到2.4万元。(社会事业局,各开发区)
13、免费为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社会事业局,各开发区)
14、“元旦”“春节”“建军节”等节日期间,组织慰问优抚对象;烈士纪念日前后,组织走访慰问烈士遗属;依托社区拥军服务站开展“五送两带一帮”活动。(社会事业局,各开发区)
15、对困难职工、农民工进行帮扶救助,为重点项目建设工地一线职工送消暑慰问品,为环卫工、部分企业职工写春联、送祝福。(党群办)
三、社区与养老方面
16、推进城市社区建设,新成立5个城市社区。(社会事业局,高新开发区、北湖开发区)
17、为城市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按照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补贴。(社会事业局,各开发区)
18、为农村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开展居家养老邻里志愿服务,按照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对提供服务的志愿者给予服务补贴。(社会事业局,各开发区)
19、引进社会力量,为居民提供多元化养老服务,新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不少于2个。(社会事业局,相关开发区)
四、群众文体方面
20、开展“全民阅读”、“全民健身日”、“舞蹈大赛”等文体活动60场次。(社会事业局,各开发区)
21、通过提供场地、辅导培训、大众乐器、文艺服装、资金等方面的支持,扶持10支群众文艺队伍。(社会事业局,各开发区)
22、新建农村文化小广场3个;新增全民健身路径5套。(社会事业局,各开发区)
23、开展文化拥军活动,为驻区部队慰问演出2场。(社会事业局)
24、开展残疾人棋类比赛、乒乓球比赛等文体活动8场次。(社会事业局,相关开发区)
25、新建1个残疾人体育健身示范点和1个残疾人文化书屋。(社会事业局)
26、建设“职工书屋”,打造“书香新区”。为企业职工书屋捐助部分图书,赠送电子书卡2000张,激发职工读书兴趣,营造“书香新区”氛围。(党群办)
五、教育惠民方面
27、推进高新区慧谷学校超强校区新建项目,力争部分教学楼投入使用,满足慧谷学校2019年新生入学需求。(教育局,高新开发区)
28、完成空港幼儿园主体建设,力争2020年投入使用。(教育局,空港开发区)
29、依据长春市补助标准,为就读于长春新区公办幼儿园、公办普通小学、初中的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及残疾学生给予生活补助。(教育局)
30、为全区公办学校配备综合物业服务,为农村地区学校配备校车。(教育局)
六、卫生健康方面
31、完成中日联谊医院北湖院区建设,让百姓享受到三甲医院的优质医疗服务。(卫计局,北湖开发区)
32、开展卫生能力培训提升工作,培训基层医务人员200人次,整体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水平。(卫计局)
33、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建立健康档案、慢病管理、一人一策、配备家庭医生、健康体检、健康指导,每年至少入户巡诊2次。(卫计局)
七、农业农村方面
34、创建美丽庭院60户,干净人家70户。(农委)
35、建设26个畜禽储粪池,促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长德开发区)
八、城市建设方面
36、继续推进伊通河北北段综合治理,2019年年底前完成水生态治理工程、防洪及景观主体工程;2020年年底前全部完成。(城建委)
37、完成全民健身中心建设。(国资委)
38、对龙湖大路及渠化岛实施亮化工程。(北湖开发区)
39、计划新建水冲公厕22座,商家对外开放公厕30家。(行政执法局,高新开发区、北湖开发区)
40、在党政机关、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小区实施垃圾分类,宣传认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并将垃圾实行四分法,运往处置终端,改善居民生活环境。(行政执法局)
41、对露天烧烤、占道销售、占道加工、占道洗车等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提升市容环境卫生质量。(行政执法局)
42、清除临街商家门面各种张贴物、橱窗字,清除沿街各类堆放物,规范户外广告牌匾。(行政执法局)
43、建设直埋式垃圾转运站2个。(北湖开发区)
九、小区改造方面
44、对南三佳小区、康达小区、鸿泰小区及回迁小区基础设施实施维修工程。(高新开发区)
45、实施兴华园回迁小区基础设施实施维修工程和C区二次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北湖开发区)
46、对尚德华园小区实施绿化、监控、维修改造等工程。(长德开发区)
十、平安建设方面
47、深入开展老旧电梯安全隐患专项治理。(质监分局)
48、对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整治。(环保分局)
49、打造“欧亚汇集”食品安全示范商业区。(食药监分局)
十一、公共交通方面
50、新增公交线路3条,分别是高新天茂城至西客站、长德米沙子至庆丰路、北湖3号线。(交通运输局)
51、在北湖开发区主要人流聚集区建设公交站亭、站牌。(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