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党政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春新区优化营商环境“六新"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新党政办发〔2019〕14号
各开发区,新区各委、办、局,各市直派驻机构:
《长春新区优化营商环境“六新”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党工 委、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长春新区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9年4月4日
长春新区优化营商环境“六新”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相关部署,加快推进《长春新区优化 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激发企 业发展活力、内生动力和市场竞争力,以高品质营商环境支撑高 质量发展,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现制定2019年优化营 商环境“六新"行动方案如下。
一、 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 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部署,对标国际 营商环境标准和国内先进经验,针对项目和企业开办建设、投产 运营、发展壮大、转型升级等生长周期,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六 新”行动,以全流程精细化常态化服务,排企业之忧,解企业之 难,增企业之利,努力打造全国一流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 营商环境,不断提高企业对营商环境的满意度,全面促进长春新 区高质量发展。
二、 重点任务
(一)实施“审批提速”行动,深化改革实现新突破
1、提升审批服务“新区速度”。重点实行“马上办、就近办、 网上办、一次办”。推行“马上办”。对企业和群众提交材料齐全 (含“以函代证”、以承诺书代替要件的)且符合法定形式,要当 场受理、当场审批、当场出件,做到即来即办、立等可取,减少 企业和群众现场办理等候时间。推行“就近办”。加强高新、空港 开发区政务服务分中心、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和村(社区) 服务网点建设,进一步提高基层回应群众需求和为民服务能力, 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推行“网上办”。依托长春 市“一门式、一张网'‘政务服务平台,区内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 项实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做到“单点登录、一 口办理",“分 类引导、一网通办”。推行“一次办气以企业和群众办事“少跑腿” 为目标,充分发挥线下实体大厅和网上审批大厅双线融合,通过 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环节、窗口充分授权、落实现场审批, 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跑一次”或“一次不跑”。到年底,力争马 上办事项占比达50%以上,网上办事项占比达50%以上,就近 办事项占比达100%, —次办事项占比达98%以上。(牵头部门: 政务营商局;配合部门:新区及各开发区审批部门、法制办;完 成时限:全年)
2、推行“承诺践诺”审批改革。重点在工程建设项目领域开 展承诺审批改革,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 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按照 “你承诺、我办理,你违诺、我撤销'‘的原则,统一制定告知承诺 事项清单及具体要求,确定承诺事项,明确承诺要件,统一承诺 文书,推进信用建设,为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提
供保障。同时,逐步扩大承诺制审批事项范围,全年力争推出承 诺审批事项40项。(牵头部门:政务营商局;配合部门:新区及 各开发区审批部门;完成时限:6月30日前)
3、 探索推行“无人审批”模式。创新开展“互联网+服务”, 在新区设立全市“智能审批”改革试点,针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 事项,推出一批全线上“无人审批”事项,通过把所有要件信息整 合成一张电子表单,由申请人进行远程申报,按照审核标准,利 用计算机软件系统对要件进行智能识别和比对,符合标准的自动 出具证件、证照、证书、批文和证明等结果,实现审批服务智能 化、自助化、无人化、远程化。(牵头部门:政务营商局;配合 部门:新区及各开发区审批部门;完成时限:全年)
4、 提高企业开办审批效率。进一步简化企业开办的办理环 节和申请材料,减并工商、税务、刻章、社保等流程,实施办事 流程再造。依托省%窗通”系统,实施企业设立登记全程电子化, 将公章刻制备案纳入多证合一,压缩申领发票时间,社保经办机 构不再单独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全面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实现 企业开办相同信息只填一次、相同材料只报一次、相同证明只开 一次、办理全程“只跑一次”,将企业开办时间进一步压缩在30 分钟以内。(牵头部门:政务营商局;配合部门:人社局、工商 局、税务局;完成时限:6月30日)
5、 加快工程建设“联审联办气 依托长春新区“多规合一”平 台,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 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对建设项目全流 程行政许可、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和备案等事项 进行再清理、再调整。积极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容缺受理、多评合 一、多图联审,可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 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全面推行承诺审批制度,做到 一次受理、一并办理、限时办结。通过缩减流程和办事环节,使 社会投资类工业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压缩在35个工作日以内, 其他工程类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压缩在50个工作日以内。深入 实施“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全年再推出2—3块标准地。(牵头 部门:规划局、城建委;配合部门:政务营商局、新区及各开发 区发改工信局、规划国土局、住建委、农委、安监局、环保局、 消防大队;完成时限:4月30日前)
6、 规范审批中介行为。积极对接市中介服务交易平台,组 织驻区企业和项目单位开展集中培训,鼓励企业使用平台公开、 透明地选取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全程可追溯的集交易、服 务、监管于一体的中介在线服务,最大程度帮助企业缩短审批前 置时限,降低企业办事成本。(牵头部门:政务营商局;配合部 门:新区及开发区各审批部门;完成时限:6月30日前)
(二)实施“平台创优”行动,便企利民呈现新气象
7、 打造全国一流政务服务中心。启用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
心,全区31个行政审批部门和公共服务机构的28个业务板块、 986个审批事项全部进入中心。着力打造集综合性、多功能、智 能化、人文化于一体的政务服务中心,努力实现由单纯的行政审 批服务向多层次全方位政务服务延伸。加快推进各级政务大厅标 准化建设,提升大厅功能,丰富大厅内涵,建立标志标识统一、 服务标准统一、审批规范统一的“1+2+6”的新区、开发区、乡(街) 三级政务服务管理架构,在5月中旬前全部完成市政务公开办验 收。加强窗口服务、作风和形象建设。按照“倾注感情办、尽心 竭力办、痛痛快快办”的要求,完善服务“好差评”考核机制, 细化考核标准,严格监督考核,建立健全过程控制和问效制度, 加强窗口服务人员业务能力建设,开展综合窗口人员系列培训, 强化窗口作风管理教育,全面落实“中午不打样”“延时服务”“周 末预约服务''等制度,为办事群众提供贴心、暖心、放心的优质 服务。(牵头部门:政务营商局;配合部门:各开发区党政综合 办、各乡街公共服务中心;完成时限:全年)
8、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对标国家标准和省级权 责清单,做好新区权责清单标准化梳理,实现两单融合。编制长 春新区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新区依申请的行政职 权和公共服务事项,按国家标准进一步明确事项名称、编码、依 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充分做到省、市、区、乡(街)、村(社 区)五级统一。在“一门式、一张网”综合政务服务平台框架下, 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库与国家和省、市平台对接工作。(牵头部门: 政务营商局;配合部门:新区及各开发区审批部门;完成时限: 4月30日前)
9、 加快“三集中、三到位”集成化建设。巩固和深化相对集 中行政审批权改革成果,切实做到审批事项向审批人员集中,审 批人员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事项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 各级审批部门要设立专人进入政务(公共)服务中心和分中心, 集中开展审批工作,坚决杜绝“体外办件”。各审批部门要进一步 明确审批人员职责,建立完善“审”“管”分离的工作机制,理顺 “审,,“管,,关系,做好审批人员和监管人员间业务衔接和信息双向 推送,使审批人员能够集中精力做好审批,全面提高行政审批效 率。(牵头部门:政务营商局;配合部门:新区及各开发区审批 部门;完成时限:4月30日前)
(三)实施“要素保障”行动,降本减负取得新进展
10、 逐项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 继续降低企业税费成本负担,完善涉企收费清单和集中公示制度, 清理取消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少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 营服务性收费,规范中介组织收费,对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 自设收费、重复收费的项目实行行政追责和经济处罚。各有关部 门要明确分工,抓好政策落实。(牵头部门:财政局、发改工信 局;配合部门:各开发区,政务营商局、城建委、社会事业局、 税务局、工商局、金融办;完成时限:全年)
11、 大力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加快组建新发集团,尽快完善 功能作用,提高投融资能力。推动“助保贷"、“园区模式"等特色 产品的应用,加快组建更多的产业基金及相关子基金,力争全年 协助中小微企业融资5亿元。研究企业融资贴息办法,降低企业 成本,逐步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加快推动更多企业 进入资本市场,建立并动态更新拟上市企业名录,开展上市辅导, 推动新区更多企业上市融资,在“新三板”、“科创板”挂牌。设 立新区融资担保基金,更好地满足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牵头部 门:金融办;配合部门:国资委、财政局;完成时限:全年)
12、 强化水电气热综合配套保障。针对企业对水电气热等领 域反映突出的服务意识差、保障不到位,甚至影响企业正常生产 经营等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严格落实《长春新 区进一步提升水电气热服务企业行动方案》,明确企业项目开工 前、建设中及投产运营各环节责任分工、服务流程和操作办法。 实行供水、供电及排水“一站式”服务。企业办理临水、临电只需、
I 分别提供项目立项、项目总平图及企业相关材料即可办理。企业 申请接入水、电、气、热及通信,可根据需要随时办理。企业因 发展壮大、扩大产能需要增加用电、用水的,由新区负责接入至 企业用地界线。争取在新区实行电力改革试点,扩大直购电交易
规模。在新区筹建售电公司,利用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交易 平台支持用电企业直接进行市场化交易,降低用电价格,压缩办 电时间,精简办电环节。推进“数字新区"建设,落实国家“提速 降费”总体要求,为企业提供高质量的通信服务。(牵头部门:城 建委;配合部门:各开发区住建委、各开发区土地部门;完成时 限:全年)
13、 持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进一步深化人才管理改革试验 区建设,完善人才扶持政策,用好用活外籍人才出入境优惠政策。 落实“长白慧谷''英才计划评审、加快高层次人才集聚若干政策申 报等工作,启动“慧谷引凤”行动计划,发挥好高端人才创新创业 和产业培育的引领示范作用。加快人才公寓建设,在长德开发区 启动第二批人才公寓建设,年底前全区共投入使用人才公寓100 套左右。创新开展“走进高校”人才专场招聘会活动,搭建校企人 才对接“直通车”,为企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争取全年新引进大 学本科以上人才7000人以上。(牵头部门:人才办;配合部门: 各开发区,发改工信局、科创委、人社局、商务外事局;完成时 限:全年)
(四)实施“法治护航”行动,权益保障开创新局面
14、 大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依托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 务平台北方平台,发展技术评估、技术转移、检验检测、科技咨 询等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实施知识产权质量提升工程,对国际标 准必要专利、核心技术专利和特色文化创意知识产权予以奖励, 对高价值核心专利维护提供政策资助。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 审查效率,推动开通快速出证通道,为创新主体办理专利权质押 登记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提供快速便捷的出证服务。依托 长春知识产权法庭,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 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特别是反复侵权、恶意侵权、规模侵 权的打击力度。(牵头部门:金融办;配合部门:科创委;完成 时限:全年)
15、 建立完善财产保护机制。抓紧解决产权保护方面存在的 突出问题,落实国家产权保护法规和政策,对一些民营企业历史 上曾经有过一些不规范行为,要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按照罪刑 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处理,提高产权保护精准度,加快建立产 权保护长效机制,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健全民商 事纠纷化解机制,帮助企业“把脉问诊”,提供法律援助。规范涉 案财产处置,切实保护企业法人财产、个人财产和家庭成员财产 不受侵犯。依法加强合同审查工作,完善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 制,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牵头部门:高新法院; 配合部门:各开发区,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全年)
16、 依法规范市场监管行为。研究制定《2019年长春新区“双 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加快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 管全覆盖。适时开展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避免选择性执
法,防止多重多头执法;继续落实“首违不罚”制度,规范对企业 的处罚行为,同时建立不予处罚台账,将“首违不罚”事项向法制 办备案;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行对企业重大处罚集 体讨论和备案制度,凡施行大额罚金、责令停业、吊销许可证等 重大处罚行为,应当在十五日内向法制办备案,并在新区政务网 站公开处罚结果信息。(牵头部门:工商分局;配合部门:法制 办、政务营商局;完成时限:全年)
17、 加快清理拖欠企业资金。摸清债务底数,对违约拖欠、 故意拖欠、政策拖欠、历史拖欠等应该归还企业的资金,制定切 实可行的还款计划。采取应还必还、能还即还、分期约还等方式, 按时保量完成清理任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责任部门按 计划还款。各责任部门要讲诚信守契约,杜绝“新官不理旧账” 问题,及时清偿拖欠企业的款项。着力清理拖欠企业工程款,建 立台账备案,对未清还资金,严格执行清偿计划,决不允许增加 新的拖欠。(牵头部门:财政局、发改工信局、政务营商局;配 合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委办局;完成时限:全年)
(五)实施“亲清助商”行动,服务水平实现新提升
18、 着力培育营商文化。围绕重商、开放、法治、共赢等营 商文化内涵,面向所有副处以上实职干部及审批人员,开展“我 是企业我如何”窗口体验活动,引导新区干部换位思考、查找不 足、改进服务。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我是企业服务员”典型案例 征集活动,加快形成人人都是“服务员”、人人都是“店小二”的营 商共识。开展新区营商文化主题征文活动,广泛征集诗歌、散文 等各类题材的优秀作品,让新型营商文化在新区深入人心。拟订 “优化营商环境,助推高质量发展”等长春新区营商文化主题标 语,通过宣传板、微信公众号等载体进行宣传。开展优秀企业家 评选活动,提高劳动模范、“五四''青年奖章、“三八"红旗手中优 秀企业家比例,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增强企业家的使命感、责 任感和荣誉感。(牵头部门:政务营商局;配合部门:各开发区, 管委会各委办局;完成时限:全年)
19、 开展重点企业巡礼系列宣传活动。邀请中央和省、市主 流媒体,组织区内知名企业,通过网络媒体集中宣传、平面和电 视媒体推荐宣传、省市宣传活动借力宣传、满足企业需求定制宣 传等方式,对区内百户企业进行宣传报导,介绍企业经营信息和 产品信息,助力区内企业更好的“走出去",展示企业形象,突出 新区产业优势,提升企业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企业上下游 对接,推动产业集聚和产业链延伸,助力企业做大做强。(牵头 部门:新闻中心;配合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委办局;完成 时限:全年)
20、 深化“千户企业万张服务卡”行动。结合部分机构调整, 充分发挥各招商局服务企业、发展产业、以商招商的职能作用, 全面提升服务企业水平,将“千户企业万张服务卡"行动向纵深推 进,各服务包保部门要定期回访企业,及时收集企业发展诉求, 协调各责任部门限时解决问题,鼓励企业积极主动同各级党委和 政府相关部门沟通交流,为企业提供面对面、点对点、全过程、 全覆盖精准服务。(牵头部门:政务营商局;配合部门:各开发 区,管委会各委办局;完成时限:全年)
21、 广泛开展政策解读和宣传推介。精准做好政策解读,组 织企业高管参加政策解读会,由发改工信、商务外事、金融科技、 工商税务、土地规划等部门,就产业发展、科技创新、人才引进、 金融政策、财税政策等问题,进行政策解读,为企业答疑解惑, 促进企业更好地了解政策、掌握政策、运用政策,以政策红利激 发企业发展活力。加大惠企政策宣传推介力度,邀请省市新闻媒 体,利用专刊专栏和新区政务网、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对新 区产业、金融、人才等系列惠企政策进行宣传推介,大力营造新 区惠企政策优、发展前景好的浓厚氛围。(牵头部门:政务营商 局、新闻中心;配合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委办局;完成时 限:全年)
22、 打造政企交流平台。每季度组织开展企业家座谈活动, 了解企业需求,征求企业意见,面对面谋划发展、点对点解决问 题、心贴心加深感情。对于企业反映的问题,做到“清单式交办、 台账式管理、销号式落实”。发挥“企业高管微信群”作用,及时 发布各项惠企政策,倾听企业呼声,“秒回诉求”并及时解决问题。
常态化开展“百户企业大走访"活动,了解企业困难和问题,收集 意见和建议,做到“现场办、督导办、协调办",直至企业满意。 由发改牵头,金融、科创、人才、政务营商局等部门联动,组织 开展“三进三送”活动,为企业提供政策、科技、金融等服务。
(牵头部门:政务营商局、商务外事局;配合部门:各开发区, 管委会各委办局;完成时限:全年)
23、 搭建工商联互动合作平台。成立工商联合会(商会), 组建汽车及零部件、新能源、生物医药等8个产业分会,发挥会 员企业优势,围绕上下游产业企业的发展需求,组织开展企业间 的高层互访、交流、对接活动,推动产业融合发展。开展“以商 招商”活动,积极加强与国内外规模以上企业联系,宣传推介新 区产业和优势资源,策划开展2次大型产业组团招商活动,举办 座谈会和招商引资推介会5次以上,确保以商招商取得实效。徼 请会员企业参加长春新区秋季运动会,适时组织举办区企联谊会, 促进区企之间交流互动,加深了解、增进友谊、共促发展,推动 形成“区企一家亲”政商关系。(牵头部门:商务外事局;配合 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委办局;完成时限:全年)
(六)实施“对标进位”行动,环境打造取得新成效
24、 加大营商环境对标整改力度。对标中国城市营商环境评 价体系涉及到的企业日常运行、启动选址、融资等一级指标,开 展对标整治提升行动。建立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机制,继续聘请第 三方评估机构,刀刃向内,及时整改。学习先进地区经验做法, 逐一查找根源、创新整改举措。采取问卷调查、企业测评等方式, 开展营商环境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将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 度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软环境绩效考评占比高的杠杆 作用,倒逼营商环境改善。(牵头部门:政务营商局;配合部门: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委办局;完成时限:全年)
25、 加大办事堵点专项整治力度。对照国务院发布的群众最 关心的100个办事堵点问题,坚持“四个一律”原则,以疏通堵点 为重点,简化办理流程、减少申报材料,能够通过信息共享取得 的,一律不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通过信息共享进行验证的证件, 一律不再要求提供复印件;属于本系统内生成的各类证件和证明 材料,一律不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网上办理并通过第三方物流 送达的材料或办理结果的,一律不要求申请人必须到现场办理、 送达或领取。运用大数据促进和改善民生,不断提升公共服务均 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牵头部门:政务营商局;配合部 门:新区及各开发区审批部门;完成时限:全年)
26、 加大“一招鲜”改革创新力度。对照省软环境办梳理出的 涉及“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建设的42项典型经验,组织各相 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积极认领典型经验做法,开展复制推广 工作。参照借鉴国内先进经验,主动谋划具有本领域特色的改革 举措,创新推进“标准地+承诺制+先租后让”、“慧谷引凤”行动、 拓展“助保贷”信贷模式合作范围、开展“我是企业我如何” 窗口体验活动、长春新区重点企业巡礼系列宣传活动、创建“北 方知识产权交易运营平台”等“一招鲜”改革举措,逐项制定推 进计划和实施办法,明确创新目标和保障措施,把改革创新措施 落到实处。(牵头部门:政务营商局;配合部门:各开发区,发 改工信局、规划局、国土局、商务外事局、金融办、科创委、城 建委;完成时限:全年)
27、 加大“诚信新区”建设力度。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 督+失信问责”机制,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和“双公示”制度,严格 兑现政策承诺,依法履行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人才引进等合 同约定。组织开展“弘扬诚信文化、践行新区精神”主题活动,凝 聚“创新、诚信、超越”共识,打造诚信新区、诚信企业品牌。设 立“诚信新区红黑榜”,构建信用分类监管、联合奖惩等机制,对 守信者实行"绿色通道”、重点支持和优先选择等激励措施,对违 法失信主体采取限制或禁入措施,形成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 的社会氛围。(牵头部门:发改工信局;配合部门:各开发区, 管委会各委办局;完成时限:全年)
28、 加大营商环境案件查处力度。重点从涉软案件线索搜集、 明查暗访以及涉软案件查办等方面入手,坚决查处不作为、慢作 为、乱作为、乱收费、吃拿卡要以及随意摊派、故意刁难、漠视 企业利益等破坏营商环境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予以惩治,
对问题严重的给予相关责任人党政纪处分,全年至少查处影响营 商环境案件10件以上。(牵头部门:纪工委;配合部门:政务营 商局;完成时限:全年)
三、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推行“一把手”工程, 成立长春新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 任任组长,相关副书记、副主任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为成员,统筹负责对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区直各 有关部门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专 人负责联络和协调解决具体问题。
(二) 明确目标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部门)要对 照有关具体指标任务,按照行动方案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结 合自身职能,积极主动作为,研究制订详细的实施细则和操作办 法,切实细化、量化、具体化目标任务和措施。实行工作推进清 单管理制度,确保责任到岗、到人、到事,明确质量标准和完成 时限,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 强化督导考评,确保取得实效。建立优化营商环境评 价机制,做好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和综合评估,定 期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调度和会商。综合运用第三方评估等 多种方式对营商环境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开展考评,强化过程监管, 评价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考核结果在全区通报。设立营商环
境投诉举报和查处情况反馈制度,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并公开 曝光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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