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长春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
长新管发﹝2017﹞39号
各开发区管委会,管委会各委、办、局,各市直派驻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成立长春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李忠斌 新区管委会主任
副主任:仇凤江 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杨文俊 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石 威 高新管委会副主任
唐继东 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委 员:王玉生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韩明月 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公茂祥 党工委办公室主任
王守忠 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侯俊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解 兵 财政局局长
杨军辉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副主任
夏清富 政策研究室主任
李玉志 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刘 庶 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张 君 统计局副局长
龚 莉 科学技术创新委员会副主任
马国增 商务与投资服务局副局长
徐 飞 政法与维护社会稳定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
董 睿 社会事业发展局局长
汪 巍 文化教育局副局长
高景凤 卫生体育局局长
尹向军 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主任
耿 辉 市规划局长春新区分局局长
张志龙 市国土资源局长春新区分局局长
周立友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徐海洲 农业委员会主任
刘 林 新闻中心主任
蔡 冰 公安长春新区分局局长
刘志明 新区工商分局局长
岳恩海 新区交警大队大队长
乔宇朋 新区消防大队大队长
李化雨 新区环保分局副局长
梁 锐 新区质监分局局长
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各项工作。安委会办公室主任由王玉生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杨娜同志兼任。
长春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