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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3    点击数:
 2023年度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规定,现公布2023年度长春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是汇总高新区管委会各部门及四个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的,主要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长春新区门户网站(http://zwgk.changchun.gov.cn/ccxq/zcxqrmzfndbg/2023j/)和长春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ccgx.gov.cn/zhengwugongkailist.aspx?id=1122)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新区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 长春高新区锦湖大路1357号;邮编: 130012;电话:0431- 85542510;传真:0431-85530635)。

  一、总体情况

按照省市、新区《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高新区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民生、财政等重点领域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切实推进政府信息标准化、规范化公开。

(一)常态化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制发《高新区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台账》,持续推动各部门重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两化”目录的动态更新,明确公开范围、工作重点,推进公开标准化;严格履行公开流程,严把保密审查关,推进公开规范化;围绕重点领域,加大群众关切信息公开力度,全年在线上共发布养老服务补贴、普惠民办幼儿园、财政等信息17条。同时依托线下政务公开专区,公开办事指南、宣传手册、公开指引,引导群众关心政府信息,快捷查询政府信息,有效运用政府信息,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效能。

(二)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公开原则,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依法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执行,按照《长春新区信息公开工作办法》,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坚持“谁制作、谁公开”“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严把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关和文字关,从源头上把好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关。

(四)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对线上政府门户网站的维护和9个政务新媒体监管,不断完善线下26个“政务公开专区”功能,推动各街道启动线下“村居务公开专栏”的建设,打造线上线下联动、全覆盖、多渠道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五)做好监督保障工作。围绕《条例》《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台账》,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并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底绩效考核内容。组织参加新区专题培训,加强对各部门、各街道日常指导,不断提升公开意识与公开能力,确保工作安全平稳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47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9746.6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8

2

0

0

0

0

3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6

0

0

0

0

0

1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8

0

0

0

0

0

2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1

0

2

4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问题,一是依申请公开答复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有待进一步规范。下一步,我区将按照上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抓落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对于依申请公开难度大、牵涉部门过多的申请事项,从加强与申请人沟通联系着手,充分了解诉求,做好解释说明,有效提升公开答复质量。二是强化公开前审查把关,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